情人节里滴滴与快的这两个冤家出人意料的定情了,再次印证互联网电商离不开开放、融合、共赢的思维。而酒业电商仍在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甚至矛盾冲突,再不跳出门户壁垒,快速整合,恐怕会有很多人死得很惨! 2.14的情人节里,滴滴与快的这两个冤家定情,价格战、补贴战、促销战的硝烟驱散了,其背景就是通过一年多的市场竞争,引流,粉丝转化,培育消费习惯的营销目标已经实现,再打价格战就是浪费资源和错失发展机遇了。
实现盈利就是要通过合作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质量,创造消费增值,降低推广费用等,互联网电商离不开开放、融合、共赢的思维。
与此同时,我们再看看白酒企业,大家还在各自为战,单打独斗,企业的电商垂直模式还没有根基。线上线下的渠道价格服务是矛盾重重,就不惜代价开始在那里忙起打造平台外链植入APP推广了。商家的平台小得像巴掌,服务功能单一弱小、运行体系还不完善,就心急火燎的开始在线下跑马圈地建垂直终端、建物流。而目前有的企业已经活不下去了可还在那里死要面子硬撑,有的则是拿着风投或是股市的钱在不负责任的轮烧……
这种怪象令人不得不再次大声呼吁,行业大佬和电商大咖们,赶紧跳出江湖的门户壁垒,快速整合行业电商,与互联网企业战略合作,搭建水平与垂直结合的、具有酒类消费综合功能的、开放免费的、垂直于平台B2B2C融合型的020模式。
2015媒体完全可组织行业可以组织大论坛探讨,不要再搞像秋糖会上不着边际的形而上的东西,对行业没有任何实战指导意义。现在是到了解决行业电商的出路和模式问题的时候了。
关于B2B2C融合型的020模式笔者已经研究两年,提出了基本模型和思路,刊发于《新食品》2014最后一期。
附《融合型电商:消除厂商对立》(部分)
每逢“双十一”,厂家和电商都要上演对台戏,在整治与被整治中大打口水战。故且不论暂时的胜负,笔者认为这种破坏互联网生态环境,浪费营销资源的现象应当休矣,因为未来的电商趋势应是走向厂商融合的模式,这是电商客观规律和行业特殊性决定的。
恶性竞争不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及其生态环境的要求
首先,从互联网发展的客观要求来看。互联网最初只是一张张孤立的网页,通过互联互通,才真正实现了资源共享,成为了21世纪改变世界的最具活力的生产力要素。因此,酒类行业的厂商尽管介入电商较晚,但是也需要遵循这种客观要求,秉承开放的思维迅速编织出一张企业之间互联互通的行业网。
但我们看到的却是各自独门独户搞电商。酒企是PC和APP一起上,不惜代价推微博、微信、QQ等社交工具;商家更是建立独家的B2B系统,与酒企抢市场,甚至对其他电商也大搞封锁和排斥。这造成了营销资源的巨大浪费。
因此,只有彻底改变这种违背互联网发展客观规律的现状,酒类电商才能走上高速高效的发展轨道。
其次,从互联网生态环境来看。互联网上的企业如同自然界的生物链一样,环环相扣、互为依存,其生态环境要求开放、便捷、多样、互补、持续。一旦这些环境特征消失,其价值链就会退化和贬值甚至中断。
当前酒类电商的现实情况是,拼命地要取代别人和抢别人的定位及价值。如厂家花大代价做平台和客户端以对抗商家,商家大搞垂直模式,建立线下网络企图从终端拦截客户和吸引流量。结果是彼此都没做好,商业模式始终处于混沌状态,根本进入不到盈利状态。
真正想要在互联网实现价值,就必须要遵守环境约束条件和环境友好原则,从独立走向融合、从恶性竞争走向良性互补。这种“抢种别家田却慌了自家地”的错位现象必须进行反思和纠正。
完全虚拟的商业模式不符合行业消费规律
首先,虚拟销售无法满足体验需求。体验是任何食品实现销售的必经环节,酒类和其他食品一样具有刚性的体验消费需求,网络推广做得再好,消费者也不敢贸然下单。这就是为何其他产品网购销量呈几何式增长,而酒类及食品销量只能缓慢增长的道理。
数据显示,目前酒类网销份额只占市场总销量的2%-3%。尽管都在积极建立线下体验店,但是体验之后的初次购买依然多是在线下完成的,而且体验店的真实服务和良好信誉更能吸引消费者从而形成对网销的分流。这就是消费需求和规律的作用。如果是垂直模式,那么线上和线下利益是共同体,消费者在哪里购买都一样。但是商家不适合做垂直模式,因为无法建立和掌控规范有序的体验店。所以商家想要在没有体验店的情况下提升销量将是非常困难的。
其次,厂商分工合作才是满足体验需求的正道。这是各自的优势及劣势决定的。商家可利用平台优势进行网上推广并引导消费者到线下体验,其盈利可以从厂家的推广费、引流费、销售分成中获得。厂家则利用其品牌及线下网络优势建立体验店,充分满足消费者的体验需求,并从直接销售中获得盈利。这是一种非常合理和良性的体验销售模式,也是网络生态环境所要求的。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商家和厂家都在建体验店,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未来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厂商最终走到一起来分工合作,以适应食品体验消费的需求及市场规律。
|
|
|
|
|
|